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2019年第一期简报

2019-03-15 11:33浏览次数:
[摘要]法律援助彰显正义、受害人终获赔偿 2018年3月19日,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王凤英、潘国芹律师受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受援人陈某某与康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援助彰显正义、受害人终获赔偿
 
2018年3月19日,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王凤英、潘国芹律师受屏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受援人陈某某与康某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代理律师。
王凤英、潘国芹律师接受援助指派以后,翻阅了该案的全部案件资料。在了解该案的基本情况以后,对当事人康某进行了尽职调查,发现康某个人无偿还能力,现音讯了无。为此代理律师认为要主张实现受援人的权利非常困难,于是代理律师再次分析案情,发现在事故发生时,康某是北京某某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雇用职工,在案情清晰后,援助律师找到康某的雇佣单位北京某某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对受援人的赔偿责任,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北京某某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与受援人达成了庭外调解赔偿协议,受援人最终获得了10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2019年3月14日,受援人陈某某为感谢王凤英、潘国芹律师认真办案的态度和专一的法律服务帮助,专程组织秧歌队送锦旗到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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